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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发财新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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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。

    他其实已经暗中赚不少钱了。

    但他从来没有施过粥,也没给孤幼局一类地方捐过钱。

    换言之他从来不会做主动意义上的慈善事,即便有,也是利益交换或不得已而为之的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人,他善良?

    鬼嘞。

    那为什么刘一夫会选择用市价,甚至接近月族正规月布的价格收走党青人的布呢?

    明明看起来只是普通的,没人用的,只有奴仆下人才会穿用的废布嘛。

    这个迷题要不揭开,她能自己郁闷死。

    好在她终究是和刘一夫一趣深入交流过的人,对于这样一个人,刘一夫对她是有些宠爱的,也对,像刘一夫这样的人,对上锦氏这等成熟到甜蜜的妇人,哪有什么抵抗力呢,自然也就是实打实的说了。

    党青人的布,其实不差。

    他们在月族这儿得到了月族的技术,制作出来的布,你别管是不是糙,至少这布料穿起来是没什么问题的。

    而且还挺舒适的。

    尤其是这面料,穿的时间越长越久,面料也就越发的柔软舒适。

    这一点,绝对不是那些粗麻破葛可以比拟的。

    那些个粗麻硬葛,穿在身上都刺皮肤,甚至能够把皮肤嫩的人的皮肤给磨得又红又破,老茧暗生。

    当然,不是说这些麻丝制品不好。

    一些精麻细蓖的材料也挺好。

    可这诸多的手工下来,其价格就不是普通民众能够接受的起了。那是一些有钱人喜欢装低调的用品。

    看起来是普通的,不名的麻衣。

    实则这些麻衣比很多丝绸衣服还要贵。

    反过来,党青人的这种布料就挺好。

    结实,耐磨,足够坚韧。

    这且也罢了。

    穿在身上还不磨皮肤,不粗糙,明明料子厚,还挺透气的。

    可以说,在无意之间,党青人已经制造了一种好料。

    但他们没有刘一夫这种精明的眼光,所以始终是觉得他们的布料普通。

    当然了,有了刘一夫的目光眼力,想要把党青人的布料搞好了,将来赚大钱,这仍然是需要一定手段的。

    刘一夫选择画了一些服装设计平面图。

    他告诉锦氏,这种布料特别适合江湖子弟。那些江湖上的人每天风里来雨里去,他们确实是需要这样有品质的衣服。

    更妙的是,这种布料有一定的延展性,用它来制造比较贴身的长裤,会更显腿的,哪一个女孩子不渴望有一双大长腿呢?

    寻常之女子,不敢穿普通的裤装。

    因为要骑马的话,裤子很容易会被磨破掉。

    男人无所谓。

    女人可受不了。

    现在有了这种布料,就能制造出一种,让女人能够接受的长裤。她们就能穿裤子骑马了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必将掀起潮流。

    锦氏一听,就知道此计必成。

    因为她知道,刘一夫这个人,贼精的。

    他对于底层人的品味风尚,真的是看得很准,能够识破人心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现在市面上的那些小白文狗血文,就是他搞起来的。事前,谁能够想得到啊,这种堪称垃圾的文学作品,竟然大受欢迎,大行其道。

    这简直是岂有此理。

    但不服不行。

    一个人再怎么坚持,都不能和钱袋子过不去。

    这就导致,现在混科举的竟然不如写书的。你科举为了什么?你每天秉烛夜读为了什么?全家挨饿供你一个人读书为了什么?你妻子做工干活养你一个人为了什么?

    这一切的一切,还不是为了一个字。

    钱。

    那些读书人,当官为什么?

    不,或者说是图什么?

    还不是钱嘛。

    真格的你以为当了官就一定好啊?

    不是的。

    当上了官,还要钻研的。

    一个钻字说明了一切。

    那是真的要把脑袋都给削尖了去钻啊。

    迎来送往,欺上瞒下,这些事真以为有人是满心欢喜的去干吗?

    大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。

    甚至贪污,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为的是捞钱。

    但你倘若不贪,你一个官,怎么赚钱?

    现在好了,那些恼人烦神的应酬可以统统不去理会了,不用担忧自己赚不来钱了,不需要在一家人的白眼下小心翼翼的进学用功了。

    只要去买几本市面上的样本子。

    一开始的确是要时常去学习一二。

    但时长日久,你自己就能开创潮流。

    文思泉涌。

    要说考举写那些引经据典的文章是难。

    但写这种不需要过脑子的垃圾小白文还不容易吗?

    凡事做加法是难的。

    但如果是做减法呢?

    那也难吗?

    随随便便,写一些垃圾小白文就能换来真金白银,哪一个寒酸学子能够拒绝这种诱惑啊。

    而且文人相轻。

    即便是写这种垃圾小白文,一经写上了,也往往会有攀比之心。

    争销量的同时,也是在证明自己啊。

    就这样。

    莫名其妙,一个市场给开发出来了。

    在这里面,刘一夫是吃得最饱的一个。

    刘一夫能够做到如此地步,凭什么?

    就凭他对人心对潮流的把握。

    在他的指引下,他供养的那些作者们,总是能打击在文章爽点上,让无数读者读之欲罢不能,沉迷其中。

    所以,锦氏对刘一夫的审美眼光,并不怀疑。

    至于经营运作这些,那不正是她的擅长范围么?

    现在,她决定,好生和党青寨的方寨主好好谈一下后续生产的合作问题了。

    张小乙本只是找刘一夫聊天说一下往后的事,比如怎么让锦天快点回来。

    没想到目睹了这一幕。

    “莫非,你又要发财了?”

    以往发财,还需要出生入死,下墓整活儿。现在,开始直接赚钱了?

    “可以算你一份的。”

    刘一夫淡淡说。

    “真的?这么样不好吧,我什么也没做的说,怎么好意思掺一手啊。”

    “不,你在万事司的人面比我广,有什么事对你而言只是说一声的事,再说我们要维持这条商路,其中少不得会和各路牛鬼蛇神打交道,那些人很讨厌的,就交给你了。可以的吧?”

    张小乙不由想起了孙胁志这种的人。

    在大罗,各地,这样的人绝对不少。

    不会仅止于孙胁志一个人。

    暗地里,还有很多这种孙胁志。

    他们这些人,倚仗自己的一点点权利,操纵法律,迫害民生,自己确实是要盯着一点了。

    “行吧,那我就占你这个便宜了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没关系的。”

    现在,一点小钱,刘一夫已经不放在眼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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